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试点,仓储物流、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智能交通等项目均在其中。 《通知》指出,聚焦重点准确把握试点项目的地区和行业范围。优先支持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位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通知》要求,试点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项目现金流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近3年内总体保持盈利或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4%。 《通知》明确,鼓励将回收资金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在符合国家政策及企业主营业务要求的条件下,回收资金可跨区域、跨行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