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参加会议并讲话,湖南省副省长陈飞致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平作典型发言。 据悉,湖南省自2019年5月起正式启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并将其作为推进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湖南省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举措,列为2020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五项重大工作之一。 截至今年10月底,湖南省省级改革全面完成,人员到位履职;全省14个市州综合执法机构全部挂牌,人员划转基本到位;全省122个县级行政区中103个设置综合执法机构,83个已挂牌。执法管理工作有序,改革推进总体顺利,年底前可完成新体制组建。方向强化顶层设计改革浪潮竞动风樯。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便有了方向。 交通运输部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全行业重要政治任务;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对实施工作先后作出系列安排;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坚持行业指导与地方主导结合,按照“改革一盘棋、施工一张图、治理一张网”要求深入推进。 湖南坚持一支队伍管执法,将各地多门类多支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队伍,并坚持执法事权下沉,调整下放了高速公路路政和省管干线航道航政执法职责,省本级仅保留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事权。 湖南省还明确了省级不设综合执法队伍,由省交通运输厅法制机构指导监督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市州执法的组织协调。省级执法事权由厅内设机构承担,而市县则设置综合执法队伍,县级实行局队合一。 此外,湖南还研究建立“1+3”运行机制保障体系,即1个总体指导意见,1个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协作实施办法,1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1个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县分级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行业治理新格局。措施压茬推进解难题白纸泼墨,无术不成画;下笔行文,无笔不成章。湖南省拿出了硬核举措,压茬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湖南省省市县三级成立专班,省一级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人事工作的厅领导任副组长,法制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联系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班参照厅模式,全力组织推动改革。 实行挂图作战。湖南全省14个市州、103个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的县市区改革任务均实行图表化,细分制订方案、机构挂牌、人员划转三个控制性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建立管理台账。 严格执行销号管理。湖南省对照阶段性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逐一销号,未完成的进行通报,严重滞后的则将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约谈相应市州、市州约谈对应县市区。 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湖南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对应业务领域的工作协调、衔接和运转问题,并分级建立行政执法管理事项、行业发展事项、内部管理事项三张清单。 统筹科技支撑。湖南省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行业信用管理、互联网+监管4个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非现场执法、网络化办案、视频实时监控、信用监管创造条件,以数据赋能增强行业治理效能。定位厘清权属关系找准定位,才能精准发力,展现担当与作为。湖南省聚焦综合执法机构的运行,厘清权属关系,明确多方定位。 湖南省明确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对外开展执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机构牵头指导、监督、协调同级执法机构开展工作,厘清了交通运输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关系。 湖南省还理顺了交通运输部门与行业发展机构的工作关系。行业发展机构在同级交通运输部门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着交通运输部门履行行业发展、行业管理职责的“服务员”“参谋部”“智囊团”和“冲锋队”的角色,对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发展机构可以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工作要求。但行业发展机构不承担行业管理职能,不得以自己名义对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布置工作、提出要求、实施考核管理。 同时,湖南还明确了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发展机构,是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发展、行业管理职能职责的“左右手”。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名义负责行政处罚及与其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一线执法监管、执法办案和案件移送,行业发展机构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执法辅助服务。 此外,湖南建立了行业考核管理体系,将行业治理新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纳入省对市州真抓实干考核激励、高速公路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挂钩、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功能绩效考核、综合执法检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行业发展机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以考促改,推动改革工作有力开展。 据悉,改革完成后,湖南全省执法队伍人员将精简47%,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行业形象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