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国民法制度也将迎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出台后,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费 在我国,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居民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业主对房屋本身享有无限期产权,但对房屋之下的土地只有70年不等的使用权。 近年来,关于“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话题备受关注。产权到期房屋是否会被收回?如何续期?是否需要缴纳一笔高昂续期费用? 《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其中,所谓的“住宅建设用地续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指的就是按照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规定,该续多少续多少。 而非住宅用地虽然也是“依照法律规定处理”,但目前并无相关法律规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动续期,如果不按约定,就意味着还存在商用地、工业用地续期或收回问题。 不过,至于续期免费还是部分减免,要等其他法律陆续具体落地执行,《民法典》只给了大方向。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共享 2019年7月,新华每日电讯曾推出调查报道《你家小区的电梯广告费,进了谁的腰包?》根据报道内容,北京地区电梯静态框架广告基本上每块每周的广告费在120元至150元之间。一年下来一块静态框架的广告费在六千至八千元左右。一个电梯起码可以安装3块静态框架广告,一年下来仅静态框架广告费就高达2万元左右。可以播放动态视频的电子广告屏收费更高。以秒为单位计费,算下来一块电梯电子广告屏一周的广告费就高达六千元左右。 虽然绝大多数居民区的电梯内都被投放了广告,但不少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笔电梯广告的收入和自己有关,更别提向物业要求说明电梯广告收入的使用情况。 《民法典》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明明是无过错方,离婚后却“人财两空”;离婚后发现莫名其妙“被欠债”……近几年,类似的离婚案例层出不穷。最有名的应该就是小马奔腾创始人遗孀金燕背负两亿债务一案。金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当年丈夫的“对赌协议”她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她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她来承担? 《民法典》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钱款可追回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 《民法典》明确,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禁止高利放贷 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长时间以来,校园裸贷、网贷变套路贷、现金贷变高利贷等民间借贷的乱象层出不穷,既影响金融秩序,而且对社会经济稳定带来隐患。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设置离婚冷静期,30天内可撤销 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据国家民政部公布的大数据显示,2019年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平均值约为2.3:1,差不多2.3个人结婚的同时,就有1个人离婚,“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 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与“离婚自由”并不冲突。这项制度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涉及家庭暴力等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况。 《民法典》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禁止高空抛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高空抛物事件不断发生,被砸到的受害人要找到抛物者困难重重……找不到人就没法维权了吗?医药费谁来赔付? 《民法典》多管齐下: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大大减少“一人抛物、全楼买单”的情况;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汽车质量问题召回 相关费用由生产者、销售者负担 多年以来,涉及汽车召回相关问题一直有比较高的维权成本,汽车召回期间发生的运输费、交通费、检测费都相对高昂。 《民法典》明确,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澎湃新闻、新京报、中国法院网、兰西法院、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