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出台《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到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基本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标准体系,围绕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生产、交通执法、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六大重点领域标准化需求,研究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江苏将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交通运输信用监管工作,并创新交通运输行业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推动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探索建立信用监测预警机制,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实施动态监测,做出风险提示;完善事中分类监管制度,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对相关人员实行激励或惩戒措施;健全事后联动奖惩机制,每月将奖惩情况以成效清单形式在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系统上发布;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