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旅游局等6家单位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
意见提出,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转型升级。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休憩娱乐、物流、票务、旅游信息和特色产品售卖等服务功能,设置房车车位、加气站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结合重要景区灵活设置出入口。
在完善普通a公路旅游服务设施方面,以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试点建设为契机,鼓励在路侧空间富裕路段设置驿站、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观景台、厕所等设施。根据需要在农村公路沿线增设简易驿站、港湾式停车带和观景台。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建设力度,鼓励在干线到旅游景区之间增设停车场并实现景区接驳服务。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使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