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20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第三批516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近1.2万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领域共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60余个项目入选。 根据通知,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又快又实”的示范项目管理要求,积极推动示范项目按期落地。第一批示范项目应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采购,第二批示范项目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逾期未完成采购的将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第三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中央财政将对符合条件并完成采购的示范项目及时安排以奖代补资金。 通知指出,各示范项目所在省(区、市)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要求,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民营资本;规范推进项目实施,落实示范项目责任制,建立对口联系和跟踪管理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实施质量。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政管理职能,积极为项目加快落地创造条件。要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因地制宜给予前期费用补助、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协调推动示范项目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进行合作对接;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完善项目回报机制,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