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通知指出,2016年6月26日10时20分许,一辆牌号为湘D94396的大型客车,由北往南行驶至宜凤高速宜章段北往南方向34km处,车辆与道路护栏相撞后起火,事故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徐守盛作出重要批示,杜家毫、黄关春、张剑飞、向力力等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要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等重点,结合全省正在深入开展的“监管执法年”活动,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确保2016年实现“不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两大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盯住“三类”车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紧盯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组织开展“查四违”行动,即:查处客运车辆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的行为。紧盯危险品运输车辆。组织开展“打四非”行动,即打击非法改装伪装危化品运输车的行为,打击危化品生产、销售企业为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灌装危化品的行为,打击不具备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化品的行为,打击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为。紧盯接送学生车辆。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 通知要求,把牢“三道”关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管控”:把牢出站和上路关,把牢动态监控关,把牢路面检查关。各地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力度,要把路面巡逻和“网上巡逻”相结合,加大对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落地、途中和源头安检,突出“两客一危”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坚持可疑必查、逢疑必查。 通知要求, 抓好“三个行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开展路面“降速”行动,开展夏季“警钟”行动。要针对0-5时、12-15时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时段,通过鸣响警报器、巡逻喊话、发放宣传品等方式,提醒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 通知强调,围绕“三个主题”,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进行一次道路礼仪宣讲视频课件集中观看,一次“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主题教育,一次交通安全书籍集中阅读,一次发车前宣誓承诺。突出“讲道路礼仪树道路新风”主题,开展全社会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社会氛围。突出文明交通服务主题,开展道路礼仪大劝导活动。 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和基层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各地各级业务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主要采取暗访和互查形式对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检查。省人民政府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法,组织开展综合督促检查。 通知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任组长,副省长张剑飞、戴道晋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针对性、实效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全覆盖。要强化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高危问题,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严格整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最后强调,要深化整治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责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要建立“实名制”检查考评台账,并严格落实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机制,隐患不整改、不消除的,坚持一盯到底,决不放过。要认真梳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作为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重点对象,努力推动解决。 注:本文转载自中国路桥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