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发布2015年度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和总监信用评价结果。据悉,作为全国首个将总监信用纳入监理信用评价范围的省份,这是自去年12月全省实施《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来,首次发布总监信用评价结果,该结果将与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直接挂钩,也是浙江省深化监理诚信机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总监信用评价主要以在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人员为对象,针对其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合同履行、在岗登记、诚信信息系统公开、业绩填报等从业承诺行为的履行状况加以评定。总监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由总监信用评分和监理办信用评分两部分构成,所占权重分别为60%和40%,前者是总监个人从业承诺行为履行状况的反映,后者则是总监对监理办管理作用与实际效果的体现。 根据此次发布的总监信用评价结果,2015年度全省232个项目301个监理办的323位总监中,达到信用评价最高等级(即AA级)的占17.96%,达到A级和B级的分别占据75.85%和6.19%。上述结果实行公开查询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总监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存在出借监理资格证书、行贿、受贿等列入“黑名单”的违规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将及时调整该总监的信用等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实行总监信用评价,切实落实总监责、权、利,是全省深化监理诚信机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总监在监理办的管理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三个“关键人”之一,其工作能力水平、履约状况直接影响到监理办的工作质量和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改革之后的监理诚信新机制,强化了对总监这个“关键人”的管理,进一步引导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树立诚信履约意识,对于下一步促进监理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全省“品质工程”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