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6 日至 17 日,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在徐州召开,会议通报了 “ 十二五 ”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结果,我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步明显,取得历史性好成绩。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中,湖南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综合排名第 12 位,其中普通公路排第 14 位,高速公路排第 6 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不含直辖市)排名中,湖南干线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综合排名进入前 10 ,排第 8 位,其中普通公路排第 10 位、高速公路排第 4 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被授予被授予 “ 十二五 ”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 的荣誉称号。 根据十二五 “ 国检 ” 通报,东部地区仍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前 15 名中有 10 个东部省市,江苏、北京、上海、辽宁、山东保持全国优秀水平,福建、海南进步明显,浙江、广东有所进步。中部地区总体进步比较明显,安徽保持全国先进前列,湖南、江西、河南进步明显,湖北、吉林在普通国省道上有所进步。西部地区呈不平衡状态,西南地区好于西北地区,重庆进入全国先进前列,陕西仍保持较高水平,四川、云南、广西进步明显,贵州有所进步。 与 “ 十一五 ” 检查结果相比, 14 个省份名次实现进位, 3 个省份保持原位, 13 个省份名次下降。总体上看,名次变化和养护费用投入密切相关。 2011 至 2014 年,全国普通干线公路平均每年每公里投入养护费 44.1 万元(含改建)。东部省份平均为 75.9 万元,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浙江超过 100 万元。中部省份平均为 39.5 万元,湖南、江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黑龙江仅为 6.6 万元、吉林为 23.4 万元。西部省份平均为 27.5 万元,贵州、四川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青海仅为 7.1 万元、内蒙古为 14.6 万元、西藏为 14.9 万元、广西为 19 万元。 来源: 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