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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构建农村水泥路三级“群众性养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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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公路网
按照《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的要求,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日前出台《湖南省农村公路水泥路“群众性养护”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构建“村实施‘四个一’、乡做到查四季、县负责成体系”的农村公路水泥路“群众性养护”体系。
“四个一”,即一个工作制度、一名专门人员、一本养护手册、一套简易工具。村委会应指派专人从事养护工作,并借助简易养护手册和简易修补工具,每个月进行一次路况巡查,完成路况管理及初期病害处治工作。乡镇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季度检查,县则建立系统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及由公共财政支撑的资金保障体系。
《意见》还要求,要配合使用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组织研发的农村公路水泥路面接缝简易修补成套技术,建立农村公路水泥路的路况管理机制和初期病害处治机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加强养护信息公开,确保养护质量与安全得到有效监督。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强化县级政府在农村公路管养中的主体责任,有利于落实乡镇、村委会对农村公路的管养职责,对进一步实现农村公路水泥路管养的常态化有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