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小城镇评价标准》初稿完成 来源:能源世界 日前从绿色小城镇学组获悉,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编制的《绿色小城镇评价标准》,目前初稿已基本完成。《标准》共分13个章节,除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含有10个专业章节:地景与生态规划、产业规划、城镇规划与城镇设计、遗产保护与地域特征、建筑设计与场地设计、能源规划与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室内环境质量和管理与政策保障。评价指标设为三级,第三级指标分为控制项和可选项。可选项指标按照属性分为环境质量和环境负荷,分别在权重系数基础上计算得分,按照得分结果确定评价等级。评价等级为一星、二星、三星。
据了解,《标准》的整体定位得到进一步明确,即充分体现小城镇的特色,更多地从宏观层面考虑对小城镇整体的评价,而非过于细致地落实到建筑单体上。因此,取消了“室内环境质量”章节,对于建议保留的内容移至相关章节;建议增加一些内容,如:小城镇自然水体还应包括小池塘,应考虑小池塘淤泥的清理等问题。“能源利用”应体现出小城镇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特色,如生物质能的利用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中应考虑一些以生态农业、生态观光为主要产业的小城镇的农业用水,考虑农业用水的节水和污染控制。“市政设施”可增加小城镇洪涝防治的相关规定,可选项中可增加应急水源的相关规定以及水污染向土壤污染专业的问题。“废弃物处理”章节中应明确废弃物应怎样在镇层面处理和无法处理的怎样合理转运,小城镇废弃物不仅是生活垃圾,建设垃圾、工业垃圾等内容也应在本章体现。对个别控制项内容建议调整为可选项等。
标准编制组将争取在7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业内广泛征求意见。绿色小城镇学组还将利用暑期时间组织建筑相关专业在校生进行小城镇建设现状调研。(能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