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 ** 来源:湖南日报 **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罗云峰 尹志伟)我省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2014年-2015年,选择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养老服务、环境监测、新建公路养护、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项目,作为购买服务工作试点。 根据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开、深化改革”的思路推进。 先行试点。重点是探索模式、建立制度、宣传发动、打好基础。通过试点,解决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计处理、国库支付等技术性管理问题,强化监督考核。 稳步推开。重点是放开市场准入、突破利益藩篱、扩大购买范围、创新提供方式。凡社会能办好的,尽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凡通过购买服务能实施的,尽快组织实施。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平台和购买机制。购买主体应会同财政部门,围绕购买服务流程、招投标管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绩效考核、能力建设等环节,做好相关标准研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购买服务标准体系。相关改革实施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改革的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费随事转”。 深化改革。重点是通过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