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发布新版《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管理办法》将环保要求纳入施工路段管理原则。事前,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管理方案中明确防灰尘、防污染、降噪音以及运输建筑材料车辆防抛洒、防超限相关措施;事中,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控制建筑材料废物、废水、废气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污水和噪声污染;验收时,将环保要求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新《管理办法》对施工作业许可中的许可主体、许可申请、协调机制、报告制度,现场管理中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施工作业控制区的布设、标志标线与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安全生产经费,通行管理中的信息公告与发布制度、验收与恢复交通等内容作出规定。 新《管理办法》明确,申请进行涉路施工作业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半幅封闭公路涉及两个以上设区市的、一级公路增设或改造中间带开口的平交道口许可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实施;施工单位在进行公路集中小修保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施划标线、安装标志及防撞护栏等施工作业前,将作业时间地点、进度安排、作业区域布设等方案向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制作74张施工路段作业区安全标志布设示例图,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三级公路、特大桥、隧道的安全标志布局分类说明。 (来源: 中国路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