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5-24 访问次数:2 信息来源:厅基本建设处 字号:【大 中 小】
5 月23日 上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在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联合执法督查工作布置会,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明传电报精神,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部署开展以桥隧为重点的地毯式、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平主持会议。厅基建处、省高管局、厅质安局等单位部门和桥隧专家共20余人参加会议。 此次督查由厅领导带队,分四个小组进行。每个小组配备一名桥隧专家。督查的主要内容为民爆物品的购买、存放、运输以及使用情况、“架桥机”等六项施工作业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从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批和实施情况、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验收和备案登记情况等。督查规定,每个在建项目抽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不低于总数的30%,其中监理单位至少抽查1个,施工单位至少抽查2个施工。 赵平在讲话中对联合督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督查务必严格。要从严检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铁面执法,绝不能心慈手软。二是督查务必到位。督查组要深入施工现场,查隐患、促整改,狠抓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绝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三是督查务必抓重点与关键。架桥机、高墩、满堂支架、挂篮悬臂浇筑、隧道爆破作业及临时用电等是工程施工作业和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也是最容易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的地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检查,一抓到底。四是问题处理务必从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在全省通报,真正让从业单位及人员做到思想上有触动、工作上有实效。五是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圆满完成督查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