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我厅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在厅直单位推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审批和工程建设项目)制度工作,会后,厅党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厅直单位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湘交党[2011]20号),要求厅直各单位抓好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阅悉后,对此给予高度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推行单位党政正职实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限制和制约,其目的是更好地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行使好权力。此件很好,关键是抓落实抓出成效。” 自廉政会议部署和党组《通知》下发后,厅直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大部分单位已落实到位。驻厅纪检组将按照许云昭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抓紧对少数没有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