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统各单位进一步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部海事局:出台了《中国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要求各桥梁业主单位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在相关桥梁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助航标志。 广西交通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本月中旬全面开展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排查全区在建和已投入运营的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开展通航河流桥梁及跨河管线通航安全整治工作。 甘肃省交通厅:建立健全桥梁技术档案,制订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积极实施危旧桥三年改造计划,对加固改造后的桥梁进行技术状况评定,各市(州)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同步开展。 四川省交通厅:根据前期排查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危病桥的安全管理,加快危病桥整治工程进度,并在近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抽查工作。 (来自交通部网站)